自2005年10月1日起,各海關將陸續(xù)啟用第三版《貨物進口證明書》,屆時,第二版《貨物進口證明書》仍可繼續(xù)使用。
第三版《貨物進口證明書》分為普通貨物用和汽車用兩種,樣式詳見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二〇〇五年九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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